杞县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工程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杞县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为:zzhn-2017-032号,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县公管办、县采购办、职务犯罪预防科的监督下,于2017年11月11日10点00分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十一楼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约1820平方米
2、项目地址:杞县境内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4、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
招标控制总价(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1543321.71元
大写:壹佰伍拾肆万零叁仟叁佰贰拾壹元柒角壹分
招标控制价(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1289730.26元
大写:壹佰贰拾捌万玖仟柒佰叁拾元贰角陆分
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44821.89元,大写:肆万肆仟捌佰贰拾壹元捌角玖分
规费: 55827.77元,大写:伍万伍仟捌佰贰拾柒元柒角柒分
税金:152941.79元,大写:壹拾伍万贰仟玖佰柒肆拾壹元柒角玖分
第二标段:
招标控制总价(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1543321.71元
大写:壹佰伍拾肆万零叁仟叁佰贰拾壹元柒角壹分
招标控制价(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1289730.26元
大写:壹佰贰拾捌万玖仟柒佰叁拾元贰角陆分
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44821.89元,大写:肆万肆仟捌佰贰拾壹元捌角玖分
规费: 55827.77元,大写:伍万伍仟捌佰贰拾柒元柒角柒分
税金:152941.79元,大写:壹拾伍万贰仟玖佰柒肆拾壹元柒角玖分
第三标段
招标控制总价 61732.87元
大写:陆万壹仟柒佰叁拾贰捌角柒分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 2017 年 11月11 日 11点30分
评标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十一楼评标室
评标办法:施工标段采用合理低价评标办法、监理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委主任:王琳
评委成员:李海英、刘辉、张冬冬、王燕
四、否决投标原因
评标委员会首先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第一标段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一标段:河南鑫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不符合类似工程要求,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3)要求;河南裕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算书无造价员签字,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规定要求;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函附录中项目经理与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不一致,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规定要求;河南昊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中缺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河南省宇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中缺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五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要求;驻马店途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创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对评标办法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权力和以为响应,不符合评标办法响应性评审的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二标段:河南宙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对评标办法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权力和以为响应,不符合评标办法响应性评审的要求,河南省永业建筑有限公司缺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五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要求;河南扬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复印件中没有合同期限,与原件不一致,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4)规定要求;河南晨升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对评标办法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权力和以为响应,不符合评标办法响应性评审的要求,河南森苑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局盖章与原件不一致,不符合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中营业执照的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三标段: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未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不符合评标办法资格评审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五、评标结果
1、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格(元) 中标工期 中标质量 项目经理
河南新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61868.85 80日历天 合格 张玉玲
第二中标候选人
商丘市天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471903.30 80日历天 合格 郑 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光大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1485027.00 80日历天 合格 张荣怀
2、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格(元) 中标工期 中标质量 项目经理
河南中投建设有限公司 1466050.17 80日历天 合格 孟凡豹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腾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71008.74 80日历天 合格 杨明军
第三中标候选人
濮阳市光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472089.10 80日历天 合格 邢瑞娜
3、第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格(元) 工期控制目标 质量监控目标 项目总监
郑州基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59600.00 随施工工期 合格 王尊龙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恒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1000.00 随施工工期 合格 刘亚峰
六、公示期限
2017年11月13日至 2017 年11 月16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县采购科:0371-28666979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371-28965898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8239915077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