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受巩义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及第五法庭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及第五法庭建设项目。
1.2 招标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7- 128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巩义市。
2.2 预算资金:约700万元。
2.3 标段划分:2个标段。
2.4 招标内容: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及第五法庭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3. 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 2017年11月8日
3.2 评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标室
4. 评标结果信息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金居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开封市路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阳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金居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开封市路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 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评标结果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6.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巩义市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663719054
地 址:巩义市杜甫路20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 人:孟女士 电 话:15238358956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王鼎国贸大厦1号楼12层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巩义市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