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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综合档案馆库房安保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643  发布时间:2017/6/26 10:51:00

汝阳县综合档案馆库房安保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汝阳县档案局的委托,就汝阳县综合档案馆库房安保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汝阳县综合档案馆库房安保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汝公交易【2017】-CG-026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2017】039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80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汝阳县综合档案馆库房安保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主要设施包括:恒湿净化一体机(120L、60L)、空调、智能显示屏、指纹识别门禁、网络半球红外摄像机等(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范围:档案库房环境智能管理系统的设计、生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6.3投标人信誉良好,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项目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投标人法人签章的企业信誉承诺书原件);  

6.4开标日,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6.5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6.6投标人须提供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原件二份(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打印版);  

6.7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商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恒湿净化一体机的授权书;  

6.8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品牌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报名,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和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出现此情况,以报名先后顺序确定投标人;      

6.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6.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  

7.1报名时间: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2报名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受理大厅;  

7.3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签章的企业信誉承诺书、2016年审计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类似业绩二份、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及恒湿净化一体机的授权书(如为代理商)、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人自行装订成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除取消其投标资格外,还将根据情节严重性上报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8.1领取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领取;  

8.2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7日09时30分。逾期提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十、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十一、公告媒介:  

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汝阳县档案局             

地    址:汝阳县人民路40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379-68211235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24号邮政大厦七楼706室(交通银行旁)  

联 系 人:于女士  

电    话:0379-80862282  

   

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