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狮子庙镇许沟村光伏发电基础工程项目
结果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栾川县狮子庙镇许沟村光伏发电基础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栾川县狮子庙镇许沟村光伏发电基础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7-11-1361
三、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下午14时整
谈判地点:栾川县伊水路丽水嘉园1单元502
评委会名单:马俊冉、崔新亚、霍小莉
五、成交结果信息:
洛阳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交价为594400.00元;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涧西区卓阳科技园内
项目经理:赵建选 注册编号:豫241131443131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狮子庙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5637973366
地 址:栾川县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6661669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2105室
本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