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阳县香鹿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宜阳县香鹿山镇便民服务中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宜阳县香鹿山镇便民服务中心工程,宜工交【2017】108号。
二、中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为宜阳县香鹿山镇便民服务中心工程,钢结构1层,建筑面积1493.12平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期:2个月。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23日。
四、评标日期及地点:2017年11月9日上午9时30分,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陈连平、陈小莹、王炬、邢高杰、张帅钦。
六、中标人名称、地址和金额: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合涧昌平路8号
中标金额:1289715.84(壹佰贰拾捌万玖仟柒佰壹拾伍元捌角肆分)
项目经理、级别及编号:马海峰 二级 豫241121228013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康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宜阳县白杨镇五区村
中标金额:1310097.10(壹佰叁拾壹万零玖拾柒元壹角整)
项目经理、级别及编号:孔令辉 二级 豫241151687397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解放路1088号
中标金额:1352658.92(壹佰叁拾伍万贰仟陆佰伍拾捌元玖角贰分)
项目经理、级别及编号:李春彩 二级 豫241121227963
七、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公示日:2017年11月10日—2017年11月14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九、公示日内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单位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于2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发放中标通知书首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单位完成施工合同的签订。
十、招标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招标单位:宜阳县香鹿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阳县香鹿山镇
联 系 人:刘要红
电 话:0379-68716008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忠义街交叉口南150米路西
联 系 人:茹国庆
电 话:0379-65199600 18103797105
邮 箱:3160692152@qq.com
十二、附:宜阳县香鹿山镇便民服务中心工程招标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
宜阳县香鹿山镇便民服务中心工程招标文件10.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