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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承园实业有限公司洞元堂水席楼改造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112  发布时间:2017/11/10 8:57:00
洛阳承园实业有限公司洞元堂水席楼改造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受洛阳承园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洛阳承园实业有限公司洞元堂水席楼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洛阳承园实业有限公司洞元堂水席楼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NQY(LY2017)058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11月09日09:30时 评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29号洛阳开来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郭艳林、张新敏、孙惠贤、赵军剑、李亚轻 三、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评标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洛阳市德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955659.15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苏民峰 证书编号:豫141131314206 中标供应商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61号院四楼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丁社教 联系方式:18503795939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弘展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961277.67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朱新彦 证书编号:豫241080909650 中标供应商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92号隆安星河华居6-3-501号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朱兴伟 联系方式:13721671390 四、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次评标结果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公示期三天。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阳承园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上阳路与滨河北路交叉口,上阳宫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38866988 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王城大桥南半岛明珠5号楼2单元1507房 邮 编:471003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7739065726 邮 箱:970916887@qq.com 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