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就巩义市生态水系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协商、定标,现就本次协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1.1 项目名称:巩义市生态水系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项目
1.2 项目编号:巩财单一采购-2017-19
2.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内容:巩义市生态水系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
2.2 预算金额:20万元
2.3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2.3.1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河南省工程咨询中心
2.3.2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3号楼A座
3. 评审信息
3.1协商日期:2017年11月8日
3.2 协商地点:巩义市发改委会议室(巩义市人防办三楼)
3.3 协商小组名单:王国阳、王会萍、吴建鹏
4. 成交信息
4.1 唯一供应商名称:河南省工程咨询中心
4.2 唯一供应商地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3号楼A座
4.3 成交金额:200000.00元
4.4 主要成交标的的基本概况 :巩义市生态水系建设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
4.5 服务时间:15个工作日
5.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6.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巩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巩义市政通路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371-64560878
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马先生、庞女士
电 话:0371-60992507 0371-86688490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巩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