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排污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二次)中标公告
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规划局委托,对偃师市“排污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实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现就本次开标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编号:偃公采〔2017〕096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偃师市“排污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
公告日期:2017年 10 月 25 日至2017年 10 月 31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11月7日上午09时20分
评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二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
周建新、高志军、贾琳玮
五、中标人如下:
中 标 人: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
中 标 价:498000.00元
项目负责人:邓媚
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偃师市规划局
地 址:洛阳市偃师市商都东路74号
联 系 人:贾琳玮
联系电话:13526922678
代理机构: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21号河南教育学院教育中心3楼
联 系 人:贾向红
电 话 :18337913666
邮 箱:hnyxlyfgs168@163.com
请中标单位到我处领取中标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本次中标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