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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彭店镇东庄头村村集体经济项目-农作物储存仓库建设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761  发布时间:2017/11/8 14:49:00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鄢陵县彭店镇东庄头村村集体经济项目-农作物储存仓库建设工程

2、项目编号:Y2017GZ196

3、招标控制价:1673535.18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6、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三、开标记录: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经理(含证书编号)

技术负责人

(姓名及职称)

质量

要求

密封

情况

对本次开标过程是否有异议

河南鼎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20465.44

90

王羽枫

豫241141447161

孙杰

高级工程师

合格

完好

无异议

河南盛鼎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638030.43

90

陈延辉

豫241111120590

刘建伟

高级工程师

合格

完好

无异议

许昌星和基建工程有限公司

1610365.18

90

张广伟

豫241151708794

张苗苗

中级工程师

合格

完好

无异议

河南广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628522.88

90

韦红彦

豫241141562943

杜肖军

中级工程师

合格

完好

无异议

招标控制价

1673535.18元

抽取的权重系数K值

0.5

目标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投标报价修正情况

/

三、评审情况

(一)清标

序号

通过清标的投标人名称

1

河南盛鼎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许昌星和基建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

未通过清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1

河南鼎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子版无法导入

2

河南广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电子版无法导入

1. 

初步评审

2. 

序号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

1

河南盛鼎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许昌星和基建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

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1

/

四、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经评审的投标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最终得分

排名

1

许昌星和基建工程有限公司

84.96

1

2

河南盛鼎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8.22

2

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详细评审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许昌星和基建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内容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评委4

评委5

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0.8

1

0.7

0.8

0.8

2.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1.6

2

1.6

1.7

1.5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7

1.5

1.6

1.7

1.6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5

2

1.6

1.7

1.6

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1.6

1.5

1.7

1.8

1.6

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0.8

1

0.8

0.8

0.7

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1.7

2

1.6

1.7

1.5

8.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0.7

1

0.8

0.5

0.7

9.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0.8

1

0.8

0.6

0.8

10.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含扬尘治理)、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

1.8

2

1.7

1.8

1.5

1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

1.7

1.5

1.7

1.7

1.5

12.企业具备信息化管理平台,能够使工程管理者对现场实施监控和数据处理。

1.7

1.5

1.7

1.7

1.5

小计

16.4

18

16.3

16.5

15.3

技术标平均得分

16.5

1.报价得分 

24.46

24.46

24.46

24.46

24.46

2.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得分

15

15

15

15

15

3.措施项目得分

3.04

3.04

3.04

3.04

3.04

4.主要单价得分

9

9

9

9

9

小计

51.5

51.5

51.5

51.5

51.5

商务标平均得分

51.5

(信用标)

1.项目班子配备

5

5

5

5

5

2.企业综合信用

2.8

2.8

2.8

2.8

2.8

3.项目经理业绩及信用

2

2

2

2

2

4.服务承诺

7

7

6

8

7.8

小计

16.8

16.8

15.8

17.8

17.6

综合(信用)标平均得分

16.96

最终得分

84.96

备注:评标委员会完成技术标评分、综合(信用)标评分后,应分别从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综合(信用)标得分;投标人最终得分=技术标平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信用)标平均得分。计算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人数在5人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评标委员会人数在5人时,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盛鼎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内容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评委4

评委5

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0.8

1

0.7

0.7

0.8

2.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1.6

1.5

1.6

1.6

1.6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6

1.5

1.6

1.8

1.5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5

1

1.6

1.6

1.5

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1.6

1.5

1.7

1.7

1.6

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0.7

1

0.8

0.7

0.7

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1.6

1.5

1.6

1.6

1.5

8.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0.7

1

0.8

0.5

0.7

9.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0.8

1

0.8

0.6

0.8

10.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含扬尘治理)、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

1.7

1.5

1.7

1.7

1.5

1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

1.7

1

1.7

1.7

1.5

12.企业具备信息化管理平台,能够使工程管理者对现场实施监控和数据处理。

1.6

1

1.7

1.6

1.5

小计

15.9

14.5

16.3

15.8

15.2

技术标平均得分

15.54

1.报价得分 

21.02

21.02

21.02

21.02

21.02

2.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得分

14

14

14

14

14

3.措施项目得分

2.96

2.96

2.96

2.96

2.96

4.主要单价得分

9

9

9

9

9

小计

46.98

46.98

46.98

46.98

46.98

商务标平均得分

46.98

(信用标)

1.项目班子配备

5

5

5

5

5

2.企业综合信用

2

2

2

2

2

3.项目经理业绩及信用

2

2

2

2

2

4.服务承诺

7

6

6

7

7.5

小计

16

15

15

16

16.5

综合(信用)标平均得分

15.7

最终得分

78.22

备注:评标委员会完成技术标评分、综合(信用)标评分后,应分别从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综合(信用)标得分;投标人最终得分=技术标平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信用)标平均得分。计算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人数在5人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评标委员会人数在5人时,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1.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2. 

第一中标候选人:许昌星和基建工程有限公司 

3. 

投标报价:1610365.18元

4. 

大写:壹佰陆拾壹万零叁佰陆拾伍元壹角捌分

5.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6. 

项目经理:张广伟 证书名称、编号:二级建造师、豫241151708794

7.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盛鼎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 

投标报价:1638030.43元

9. 

大写:壹佰陆拾叁万捌仟零叁拾元肆角叁分

10.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11. 

项目经理:陈延辉 证书名称、编号:二级建造师、豫241111120590

12. 

七、联系方式:

13. 

招 标 人:鄢陵县彭店镇人民政府

14. 

联 系 人:冯先生

15. 

联系电话:13937447657

16.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7. 

联 系 人:杨女士 蔡先生

18. 

联系电话:0371—55153019 15837479698

19. 

传 真:0371—55153019

20. 

公示期:2017年11月8日-2017年11月10日

2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22.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