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商都西路中心隔离护栏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偃师市商都西路中心隔离护栏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的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偃师市商都西路中心隔离护栏采购项目
2、财政部门批复编号:偃政采〔2017〕212号
3、招标编号:偃公采〔2017〕106号
4、招标控制价:468000元
二、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及日期:
本次谈判公告于2017 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7年11月6日下午15:00时
谈判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一室
谈判小组名单:王冰、武利军、白晓峰
四、谈判结果如下:
竞争性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采用低价优先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洛阳中恒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叁拾壹万叁仟贰佰(¥:313200)
工 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中标单位地址: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207立交桥西五、结果公示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偃师市华夏路15号
联系人:白晓峰 电 话:0379-67762400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06室
联 系 人:董金鹏 电 话:0379-62220309
电子邮箱:hnlhlyfgs@163.com
本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