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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北方星光机电有限责任公司103号精冲及锁扣工房和107号热处理工房工程监理及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浏览量:2493  发布时间:2017/11/7 17:06:00

受招标人河南北方星光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对该单位103号精冲及锁扣工房和107号热处理工房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了公开开标,现已完成评标工作,现将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招标编号:XCZB2017B219 施工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时朝业

投标报价:19065714.56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机械工业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静

投标报价:19624452.31元    

招标编号:XCZB2017B220

监理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华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张静蕴

投标报价:349063.72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万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王春茹

投标报价:353400.00元     

公示期: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10日

特此公示。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北方星光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高波

电  话:0377-62286427

代理机构: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伟

电   话:0351-5628120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法定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