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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人民政府关于红山乡2016年通组通户道路修建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浏览量:2448  发布时间:2017/11/7 16:35:00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红山乡2016年通组通户道路修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红山乡2016年通组通户道路修建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HNTFLY-2017-017;

招标备案编号:西采(2017)2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说明及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与施工图纸;

2、项目地点:西工区红山乡内;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共约162万元;

5、工期:一标段:40 日历天;二标段: 40 日历天;三标段:4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红山乡2016年唐屯村四组通组通户道路修建工程;

二标段:红山乡2016年徐坑村通组通户道路修建工程;

三标段:红山乡2016年张岭村通组通户道路修建工程;

9、项目概况:

一标段:红山乡2016年唐屯村四组通组通户道路修建工程,地点位于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唐屯村。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有:做3米宽15cm厚C20混凝土道路838米,4米宽20cm厚C20混凝土道路200米。7米宽20cm厚C25混凝土路面、20cm厚三七灰土路基199米。

二标段:红山乡2016年徐坑村通组通户道路修建工程,地点位于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徐坑村。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有:挖土方、做15cm厚三七灰土地基、15cm厚C20混凝土路面。

    三标段:红山乡2016年张岭村通组通户道路修建工程,地点位于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张岭村。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有:平整场地、做15cm厚C20混凝土路面。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2017年05月2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7年11月07日10:00分;

2、评标地点:洛阳市新区体育中心西出入口汉庭酒店三楼会议室;

3、评标委员会名单:李保亮、杜东源、董朝芳、王建许、王道磙。

五、中标信息: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林州中天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88号

投标总报价:485766.13 元                    

项目经理:张英             证书编号:豫241151568454

投标工期:4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林州市广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林州市临淇镇人民政府大院一楼

投标总报价:491887.70  元       

项目经理:郝芳芳               证书编号:豫2411414487111

投标工期:4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林州市广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林州市临淇镇人民政府大院一楼

投标总报价:495258.88 元                   

项目经理:郝芳芳              证书编号:豫2411414487111

投标工期:4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恒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团结路北段

投标总报价:519446.69元          

项目经理:栗跃锟              证书编号:豫241131340471

投标工期:4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三标段:

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投标人数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标段按流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网站

本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示期限为3日。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汉宫路红山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30055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英才路34号英才居403室

联系人: 张女士(工号:lyszfcg1702)    郭先生(工号:lyszfcg1701)

电  话:0379-65159277    17337940168

邮  箱:hntfgczjzxly@163.com

备注: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