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栾川县公安局委托,就栾川县公安局三川镇派出所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栾川县公安局三川镇派出所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LC2017-10-12
二、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3 日
三、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四、招标单位:栾川县公安局
五、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11月03日上午9时30分
评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长春路住建局工程建设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姬真、李晓鹏、王晓、赵新锋、张小飞
七、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鸾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83698.30元
工 期: 180天 质量: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张保伟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93977.23元
工 期: 180天 质量: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尤东东
第三中标候选人:鹤壁市霞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15769.63元
工 期: 质量: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段佩倩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栾川县公安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139577
地址:栾川县君山东路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903128
地址:郑州市北三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东北角瀚海爱特中心A塔1121室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