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隋唐城遗址植物园管理处委托,就洛阳市隋唐城遗址植物园管理处硅化木展示园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阳市隋唐城遗址植物园管理处硅化木展示园工程,DYZBLY-2017-099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7-洛购223号
三、谈判项目简要说明:洛阳市隋唐城遗址植物园管理处硅化木展示园工程,工期30日历天。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1月1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2017年11月6日上午9时30分,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忠义街交叉口南150米路西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五、谈判小组名单:罗翠娟、高跃宏、丁湘强 。 。
六、成交人名称、地址和金额(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洛阳康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申泰嘉园4-5-101
成交金额:140371.49(壹拾肆万零叁佰柒拾壹元肆角玖分)
七、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八、公告日:2017年11月6日
九、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隋唐城遗址植物园管理处
地 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1号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0379-65793276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 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忠义街交叉口南150米路西
联 系 人:茹先生(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证编号:Lyszfcg2301)
电 话:0379-65199600 18103797105
邮 箱:3160692152@qq.com
十三、附:洛阳市隋唐城遗址植物园管理处硅化木展示园工程谈判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
竞争性谈判文件10.25(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