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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纯电动公交车辆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011  发布时间:2017/11/6 14:26:00
方城县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纯电动公交车辆采购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方城县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的委托,就方城县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纯电动公交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方城县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纯电动公交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G-20171011-100 二、项目信息: 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3日 评标日期:2017年11月3日上午9时 评标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吕国庆、魏广奇、张振生、李孝亭、司素杰 三、成交信息: 第一标段: 成交供应商: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贰佰玖拾贰万陆仟元整(2926000元) 成交内容:11辆8000-8500mm纯电动公交车 供应商地址: 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261号 法定代表人: 李树朋 联系人: 许保贺 联系电话:15506352606 第二标段: 成交供应商:广州市鑫澳康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壹拾玖万捌仟玖佰元整(198900元) 成交内容:63台IC卡车载收费机,1000张乘车卡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车陂路黄洲工业区大院内自编3号603房 法定代表人: 龙锡洋 联系人: 张博 联系电话:18237798553 四、公告及公示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方城县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7-67267239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0377-61560881 各有关当事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的将不予受理。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