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 正文

淅川县北区交通信号灯安装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3089  发布时间:2017/11/2 16:02:00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淅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淅川县北区交通信号灯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淅川县北区交通信号灯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17-382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于2017年10月10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15:00

评标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

评标专家:朱紫辉、陈文灵、李孝亭、史宛丽、姚国胜

四、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单位:河南省宛裕交通标志设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149736.00元

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中标单位地址 :南阳市方城县张骞大道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单位:河南莱维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136772.00元

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中标单位地址 :郑州市中原路阳光新干线小区九号楼310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单位:河南创鑫标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140000.00元

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中标单位地址 :南阳市建设东路与文明路交叉口西80米路北

五、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公示期为3日。

本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网站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南飞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和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淅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51377167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011243377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