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安阳市职工文化体育中心剧场室内集成工程(二次)项目编号
S2017SG104-1
招标人
安阳市总工会
联系方式
窗体顶端
0372-2161611
招标代理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372-2159489
公示时间
2017.10.30—2017.11.1
中标时间
2017.10.27
质量目标
合格,确保中州杯,争创鲁班奖
工期(日历天)
100
建设地点
安阳市会展中心的西侧,北邻文明大道,西邻中华路,东邻会展中心大楼,南邻万达广场
建筑规模
/
结构层数
/
中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中标价
23188771.42元
公示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推荐中标人排名
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
商务标(得分)
信誉标 (得分)
技术标 (得分)
总分
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3188771.42
王锁君
27.806
13
48.84
89.65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苏时代演艺设备有限公司
23021447.06
鲍进
28.182
12
37.8
77.98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北京星光影视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431559.26
周曦升
27.593
12
31.94
71.53
3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证合一
913302007342813661
负责人身份证
330219198009084938
江苏时代演艺设备有限公司
三证合一
91321292553785872K
负责人身份证
321028197908192414
北京星光影视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证合一
91110115722614952X
负责人身份证
410802196712152513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