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住房保障服务项目
成交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委托,就巩义市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住房保障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住房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巩财单一【2017】3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巩义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住房保障服务项目总投资约11.47亿元,可建设安置房1990套,共包含4个子项目,分别是:
1、巩义市杜甫路街道常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常兴花苑一期);
2、巩义市紫荆路街道城中村改造项目(紫东苑);
3、巩义市紫荆路街道城中村改造项目(新心花苑五区);
4、巩义市巩东新区赵岭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赵岭新村)。
三、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媒体及日期
2017年10月20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2017年10月27日
评审地点:巩义市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苏志克、刘秀红、黄培杰
五、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巩义市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巩义市园丁街19号
项目成交金额:项目投资额的8%/年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巩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地 址:巩义市平安街102号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371—64566023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方女士
电 话:0371-60926170
传 真:0371-67261777
电子邮件:longhuadl@163.com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