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 正文

关于洛阳市伊滨区基本农田保护牌费用工程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量:2121  发布时间:2017/10/30 9:43:00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伊滨分局委托,就洛阳市伊滨区基本农田保护牌费用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阳市伊滨区基本农田保护牌费用工程项目,DYZBLY-2017-091号。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洛阳市伊滨区基本农田保护牌费用工程项目,位于洛阳市伊滨区内,主要为基本农田保护牌(镇级5个、村级23个)及界桩200块。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7 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24日

四、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2017年10月27日下午15时30分,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忠义街交叉口南150米路西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五、谈判小组名单:柳晔、丁博、赵炎辉。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洛阳市孟津翟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孟津县平乐镇翟泉村;

七、成交金额:321000.00元(叁拾贰万壹仟元整)

八、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公告日:2017年10月30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投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施工合同的签订。

十一、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伊滨分局

地    址:伊滨区管委会大楼旁伊滨大酒店5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9660868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忠义街交叉口南150米路西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5199600  18103797105

邮    箱:3160692152@qq.com

十四、附:洛阳市伊滨区基本农田保护牌费用工程项目磋商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  

洛阳市伊滨区基本农田保护牌项目磋商文件10.1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