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第二高级中学的委托,就巩义市第二高级中学心理咨询室教育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第二高级中学心理咨询室教育设备购置项目
1.2采购编号: 巩财公开采购-2017-122
2. 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1 招标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恒信咨询网》
2.2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9月18日
3. 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 2017年10月24日下午15:00整
3.2 评标地点:巩义市第二高级中学名师工作室(巩义市永安路88号)
3.3 评标委员会名单: 张宗治、王胜利、孙书元、陈虹、彭德刚
4. 中标信息
4.1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南甫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4.2 中标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1号院省建设集团2号楼4楼
4.3 中标金额:476,560.00元
4.4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元) 、规格型号
序号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三人沙发
套
1
3660
2000mm*950mm布艺
2
心理书籍
本
200
40
心理专业用书和教师用书
3
体感音乐放松椅
套
1
15600
LXT-90
4
心理沙盘设置中级版
套
1
29800
LX-SPC
...
...
...
...
...
...
4.5 交货安装期:30日历天
5.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 巩义市第二高级中学
联系人:巩义市永安路88号
联系电话:13838135215
联系地址: 巩义市永安路88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庞女士
联系电话: 0371-60992507 0371-86688490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巩义市第二高级中学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