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符区兴隆乡石牛村至魏寨村道路工程,采用 竞争性谈判 的方式,在 开封市祥符区政府采购办 的监督下,于 2017 年 10月 27 日 10 点 00 分在开封市祥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新建道路总长1105米
2、项目地址:祥符区兴隆乡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招标控制价:600385.94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10月27日
评标地点:开封市祥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办法:二轮报价
评委主任:徐红艳
评委成员:郑红建 、崔晓莉
四、否决投标原因
河南宏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P15第 2.1.3 条谈判内容(P26第五章招标控制价、预算编制说明第1.4、1.5条规定)
五、评标结果
标段:祥符区兴隆乡三条道路工程
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格 中标质量 中标工期 项目经理
第一候选人:河南高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99980.13元 合格 45日历天 宋晓平
第二候选人:河南鑫广和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600300.22元 合格 45日历天 王文科
第三候选人:河南润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00328.16元 合格 45日历天 孟丽艳
六、公示期限
2017年10月 30日至2017 年11月1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电 话:0371-26668106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开封市祥符区兴隆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92111913
代理机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371-22058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