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刘口乡当店王村村庄绿化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梁园区刘口乡人民政府委托,就商丘市梁园区刘口乡当店王村村庄绿化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商丘市梁园区刘口乡当店王村村庄绿化项目
招标编号:商梁财采购【2017】197号
二、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17 年10月17日至 2017年10月20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发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谈判地点:商丘市宇航路与睢阳大道交叉口路东住房公积金三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成员:马彬、王秀华、逯广峰
四、成交信息:
成交人:商丘鑫田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柒拾贰万捌仟圆整(小写:728000元)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地址:商丘市郑平路东侧(梁庄村委会对面生态园院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贾治强 15082966686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商丘市梁园区刘口乡人民政府
地址:商丘市梁园区刘口乡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3837056856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18137059771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