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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潭头镇第三批整合资金太阳能路灯设置安装项目成交公示

浏览量:2502  发布时间:2017/10/26 17:43:00

栾川县潭头镇第三批整合资金太阳能路灯设置安装项目成交公示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潭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栾川县潭头镇第三批整合资金太阳能路灯设置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栾川县潭头镇第三批整合资金太阳能路灯设置安装项目

二、谈判编号:2017-10-022

三、评审结果: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对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认真评审,确定成交单位如下:

成 交 人:重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石人西路35号1层107室

成 交 价:12020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    期:2个月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20日

五、评标信息:

谈判日期:2017年10月25日15:30整

谈判地点:栾川县住建局5楼会议室

谈判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六、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标人:潭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379-66688191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栾川县兴华西路与伊尹路交叉口向西15米路北,顺丰快递四楼

邮编:4715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65585907  18736257290

电子邮件:hndczb@163.com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