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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锦绣花园二区(羑河花园C区)外网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浏览量:2653  发布时间:2017/10/26 16:39:00
招标编号:SGZB-2017-1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区锦绣花园二区(羑河花园C区)外网工程(二标段)(二次)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招标人为鹤壁市鹤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鹤壁市鹤山区中山; 2.2 项目投资:总投资约651630.66元; 2.3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2.4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 3.3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 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本招标公告公示期间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下载附件: 【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工程量清单;附件三:图纸】 5.2 招标文件售价:800 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开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鹤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392-28222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92-3279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