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伊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伊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人民大街与文化路口等11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伊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人民大街与文化路口等11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工程
伊公采购代[2017]062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伊政采[2017]074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
该项目为伊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人民大街与文化路口等11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工程,交通信号灯、电缆、灯杆、信号控制机柜等设备采购及相关土建安装工程施工。预算控制金额1911939.99元。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7日
五、谈判日期及地点:
谈判日期:2017年10月25日
谈判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评标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赵霞、白洛平、贾银超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上海澳星照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浦东新区周浦镇沈梅路258号。
八、成交金额:1903000.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7年10月26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伊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伊川县洛栾线与燕山南路交叉口向西300米
联系人:贾先生
电 话:15837996896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7室
联系人:张女士、刘先生
电 话:0379-60160752/80866707
邮 箱:hnwx812@163.com
十五、附件:伊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人民大街与文化路口等11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