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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核心交换机及存储设备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浏览量:2224  发布时间:2017/10/25 9:32:00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核心交换机及存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询价,现就本次询价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核心交换机及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中原询价采购【2017】012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核心交换机及存储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附件。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预算金额:人民币26万元;

2.4交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7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中小企业优惠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询价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公告日期:2017年9月21日

四、询价信息:

询价日期:2015年12月18日

询价地点:郑州市中原区教育体育局三楼会议室

询价小组:黄河、尹光卿、张孔星

五、废标信息:

在询价过程中,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299号

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371-671516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广场E座8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5528298

E-mail:hnwxzx@126.com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采 购 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0月25日

 

 

 

附件:询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