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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元堂水席楼装修设计及园区软装设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431  发布时间:2017/10/25 9:47:00

洞元堂水席楼装修设计及园区软装设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受洛阳承园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洞元堂水席楼装修设计及园区软装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洞元堂水席楼装修设计及园区软装设计

项目编号:HNQY(LY2017)045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上午09时30分

评标地点:洛阳开来大酒店4楼会议室(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29号)

评标委员会成员:赵军剑、孙惠贤、黄亚丽、张泽玲、李亚轻

三、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评标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锦天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70975.00元

设计周期:30天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内设计规范、规程、规定。

项目经理:刘灿辉

中标供应商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路凯瑞君临广场5-1-911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刘灿辉

联系方式:13938819136

第二中标候选人:洛阳市德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75850.00元

设计周期:30天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内设计规范、规程、规定。

项目经理:柴红星

中标供应商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61号院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丁社教

联系方式:13592003488

四、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次评标结果在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公示期三天。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洛阳承园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滨河北路与上阳路交叉口上阳宫文化园内

联 系 人:白女士

电    话:13643874031

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王城桥南头英才路半岛明珠5号楼2单元1507房

联 系 人:仝女士

电    话:0379-60123683   15290505159

邮    箱:1014040646@qq.com

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