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康体广场提升改造景观绿化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偃师市康体广场提升改造景观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1.1项目名称:偃师市康体广场提升改造景观绿化工程
1.2采购编号:偃公采〔2017〕100号/HNCA2017-YS006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17〕188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3.1建设地点:偃师市康体广场;
3.2建设规模:该项目包括绿化改造、园路及花池改造、景观照明改造、增设垃圾桶坐凳以及原有拆除等内容;其中:绿化改造面积3463㎡,园路改造2549.66㎡,新建透水混凝土路面以及原有路面增铺透水混凝土面层,改造花池388.82m,以及增加庭院灯、垃圾桶、坐凳、围树坐凳等;
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5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养护期1年;
3.6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竞谈文件);
3.7政策采购政策: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6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
5.1谈判评审日期:2017年10月23日10时00分
5.2谈判评审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宋雪洁、李花玲、袁爱霞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7.1成交人名称:洛阳华润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7.2成交人地址:嵩县城白云路56号
八、成交金额:大写:柒拾壹万壹仟元整(¥:711000元)
九、公告媒体: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7年10月24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偃师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偃师市华夏路18号
联系人:袁爱霞
联系电话:13592053013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8楼(810室)
联系人:刘晓佳
联系电话:18137735398/0379-60689513
十五、附:偃师市城市管理局偃师市康体广场提升改造景观绿化工程谈判文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4日
偃师市城市管理局偃师市康体广场提升改造景观绿化工程谈判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