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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楼庄中心小学新建综合教学楼项目中标公示

浏览量:2561  发布时间:2017/10/24 11:29:00

项目名称

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楼庄中心小学新建综合教学楼项目

项目编号

S2017SG111

招标人

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楼庄中心小学

联系方式

15690613900

招标代理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8211683348

公示时间

2017.10.24—2017.10.26

中标时间

2017.10.23

质量目标

合格

设计周期(日历天)

180

建设地点

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楼庄中心小学院内

建筑规模

建筑面积约720平方米

结构层数

\

中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中标价

1238192.52元

公示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推荐中标人排名

投标报价(元)

建造师

报价

(得分)

信誉标

(得分)

技术标

(得分)

现场考评(得分)

总分

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宏业光大建设有限公司

1238192.52

杜小坤

68.97

6.90

11.78

2.50

90.15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北方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1248417.21

史居海

66.78

6.20

12.42

2.50

87.90

2

河南宏业光大建设有限公司

三证合一代码:91410800173524080R

建造师身份证

410811199104130038

河南北方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三证合一代码:91410500172315818D

建造师身份证

410522195802246454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