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 正文

新安县正村镇正兴路侧石改造项目中标公示

浏览量:2699  发布时间:2017/10/24 10:41:00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新安县正村镇正兴路侧石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安县正村镇正兴路侧石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278-1号

二、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3日下午14时4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张杰、张美荣、王继国

三、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体及公示期

本次中标结果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四、中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城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谈判报价:292736.51元

工期:20天

质量:按图纸及合同要求

项目经理及证书注册编号:段露林  豫241141450119

第二中标候选人:林州市鼎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谈判报价:292961.00元

工期:20天

质量:按图纸及合同要求

项目经理及证书注册编号:陈聪  豫241161688710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正村镇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39379533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75号院1幢3-503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15538847122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招标人: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