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二次)
浏览量:2442 发布时间:2017/10/23 17:25:00
项城市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项城市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二次)开标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路交叉口昌建A座1019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项城市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ZHZJZK-CJ-20170930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九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82.929628(万元)
拟任项目经理:丁振朝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5157071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5)1704542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文水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82.796943(万元)
拟任项目经理:顾文娟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3133546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1183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誉庭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83.116306(万元)
拟任项目经理:孙岳色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3133553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1048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5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示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六、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周口市水利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0394-8201525
地 址: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中段
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项城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项城市团结路
联系人:王高杰
电 话: 0394-4321668
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大道与庆丰路交叉口昌建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0394-8172228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