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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高铁带状公园(一标段)建设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990  发布时间:2017/10/20 16:15:00
确山县高铁带状公园(一标段)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确山县高铁带状公园(一标段)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确山县高铁带状公园(一标段)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确建招【2017】122号

公告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10月09日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侯选人:河南林峰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    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孙矿华

投标质量: 合格                       投标报价:35246130.43

法定代表人:任萌  

联系人:任萌       联系电话: 13803810109

公司地址:郑州市经三路32号财富广场A座22层

第二中标侯选人: 郑州绿元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工    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建春

投标质量: 合格                       投标报价:35429475.20

第三中标侯选人: 郑州森林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工    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冬河

投标质量: 合格                       投标报价:35909058.75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李新霞、段艳鹤、王新强、李新立、陈要三

四、公示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17年10月21日至2017年10月23日。

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质疑函或书面投诉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由投标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近一年的养老保险明细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以质疑函或书面投诉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及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确山县联播大道产业集聚区综合楼六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6-2739618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96-3333721/18530035222

地址:郑州市博学路龙子湖湖心岛正商学府广场A座20楼

七、监督单位及电话: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孔先生:0396-7019809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13507663839

 

2017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