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清丰县综治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ZHJPY-2017-001
二、评标结果公示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7年10月19日
评审地点:清丰县综治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开标会议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大厦三楼一室开标准时召开。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新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马文静
中标金额:2940314.86元 工期:50日历天
五、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令修改),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到场提交。
中共清丰县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