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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访大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法律服务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量:2720  发布时间:2017/10/20 10:11:00

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信访局委托,就市信访大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法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信访大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法律服务项目(三次)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7-洛购170号

    代理机构编号:JTZB-2017-71

三、成交项目简要说明:

主要服务项目名称:市信访大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法律服务项目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进场服务日期: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进场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9月30日

五、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7年10月19日上午9:30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7号洛阳市信访局会议室

六、评审委员会名单:符新慧(组长)、张艳凤、许涛

七、成交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成交人名称: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2号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后一楼

联  系  人:王秋霞

联 系 电 话:18638868812

八、成交金额:叁拾万圆整(¥:300000.00)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7年10月20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洛阳新区古城路北王城大道西金泰盛唐至尊20幢1单元1919室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信访局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7号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379-63268199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新区古城路北王城大道西金泰盛唐至尊20幢1单元1919室

联   系   人:卢女士(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证编号:Lyszfcg4401)

电    话:17772130502

邮    箱:jiantouzhaobiao@163.com

十五、附:市信访大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法律援助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