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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年度入围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浏览量:3116  发布时间:2017/6/1 17:14: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我行拟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选择入围招标代理机构。  

一、招标代理内容及代理范围  

  1、代理内容: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的工程、货物及服务招标。  

  2、代理范围:  

入围招标代理机构接受交行委托,所承担的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编制资格预审公告(如有)、招标公告或者采购邀请函;  

2.2编制资格审查文件(如有)、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等各类采购文件;  

2.3组织召开图纸会审(基建工程项目)、答疑、踏勘现场、编制答疑纪要;协助交行或者受其委托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对于评审委员会的外部专家评委,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其来源和评审资格的合法性;  

2.4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如有)、开标、评标(审),对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或者当地规定必须实施招标采购的项目,资格预审评审、开标、评标活动应当全程录音录像;  

2.5编制评标(审)报告和代理采购情况书面报告;  

2.6编制中标(中选)通知书;  

2.7办理各项与招标流程相关的备案手续;  

2.8妥善保存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资料,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资料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音像资料应作为采购资料组成部分一并存档;  

2.9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签订合同和需要代理方配合的与招标活动相关的其他业务;  

2.10国家或者当地法律法规及代理采购协议中约定的其他工作。  

二、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范围须能够满足交行采购项目需求。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登记)。  

3、有连续3年(含)以上的相关领域从业经历;近三年来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最近三年内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代理机构在郑州市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设施及办公条件(场地须配备有监控摄像、录音等硬件设施),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备工程、货物及服务相应的专家库,或者有权使用当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   

6、有规范和完善的招标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   

7、本次招标开标前能按招标方要求配合做好现场实地踏勘工作。  

8、近三年具有为金融机构招标代理的相关业绩。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须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招标师资格证书,在本公司工作3年以上(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  

四、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1.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花园路与东风路交叉口,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1106室。  

2.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6 月 1 日起至2017年 6 月 7 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金缴纳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中央投资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登记截图;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招标师证、社会保险金缴纳证明;  

(4)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5)近三年具有为金融机构招标代理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代理合同)。  

以上证件、资料要求报名时出具原件,并附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联 系 人: 张一栋  

电    话:0371-69395731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与东风路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