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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县城内河小潢河治理电气及景观照明亮化工程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050  发布时间:2017/10/18 15:32:00

罗山县县城内河小潢河治理电气及景观照明亮化工程招标开标会议于2017年10月1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罗山县县城内河小潢河治理电气及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招标编号:XHHZLDQZM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施工标(XHHZLDQZM)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700005.18(元)

拟任项目经理:张树通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陕161121040847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编号: 陕建安B(2014)0014307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星火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369262.78(元)

拟任项目经理:丘小明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苏23208090753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苏建安B(2009)100060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苏迪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429118.58(元)

拟任项目经理:吴书琴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苏23210100509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苏建安B(2010)1030164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10月18日至10月20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机构:罗山县水利局

电    话:0376-2178801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罗山县县城内河小潢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376-2177122

代理机构:河南科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39号

邮    编:450003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71-65571368

传    真:0371-65571515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