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公安局的委托,就信阳市公安局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招标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局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7】109号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10月13 日
评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评标厅
评委名单:刁娟、闫黎明、赵桂梅、李季春、刘洋生
三、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信阳浉河宾馆
投标报价:918000.00 元
地址:信阳市解放路137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信阳宾馆;
投标报价:935000.00 元
地址:信阳市胜利路373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信阳阳光宾馆;
投标报价:927000.00 元
地址:信阳市新华路60号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信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方式:1393976763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先生
联系电话:15225350610
本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公示期5个工作日。
信阳市公安局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