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看守所智能化安防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公安局委托,就巩义市看守所智能化安防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巩义市看守所智能化安防系统建设项目
1.2、招标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7-3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实施地点:巩义市看守所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内容:巩义市看守所音视频监控系统、应急报警系统、会见管理系统、周界控制系统、电化教育系统、讯问指挥系统、门禁控制系统、民警巡更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通信指挥系统、监所信息化管理系统及机房装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参数部分);
2.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
2.3、工期:90日历天;
2.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5、预算资金:59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日期自公告之日起,查询对象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5、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网络摄像机、液晶拼接屏、存储设备、智能分析设备、监室内被监管人员交互终端、监室外民警业务终端等)需提供生产厂商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
3.6、投标企业提供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售后服务机构且具有15人以上的本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文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转包、分包;
3.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
注:投标人在中标后须与招标人签署针对本项目的保密协议。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 22 日至2017年 6 月 28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dgcgl.com.cn/)首页“电子招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平台下载费50元,售后不退。
3、网上报名时需要首先进行免费注册。在登录窗口点击“立即注册”录入注册信息,平台仅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报名时须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并提交审核。否则报名无法完成。
4、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完成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2个工作日内寄送。
5、平台咨询电话为:4000928199;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其他有关事项: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三)2016年度财务状况资料(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近3个月缴纳凭证)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七)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八)厂家授权书
(九)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及人员社保证明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 12 日上午9:30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冉屯路交叉口向南50米中机工程B座7楼);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7年 7 月 12 日上午9:30分;
2、开标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冉屯路交叉口向南50米中机工程B座7楼);
3、其他有关事项:各投标人需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巩义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9536116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宋先生 周女士
电 话:0371-67789598 18503866125 18638009681
邮 箱:cdzfcg@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冉屯路交叉口向南50米中机工程B座9楼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