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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1931  发布时间:2017/10/16 10:17:00

新野县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二次开标会议于2017年10月1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野县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A3205820001000069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18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兴源泵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58114.7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精工泵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6419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山西省运城华洋电泵制造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59570元

22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国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801992.05元

项目经理:刘建华

证书编号:豫24113144316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4)1101395

第二中标候选人: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804822.74元

项目经理:韩先懂

证书编号:豫24113134269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4)1503601

第三中标候选人:亚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804142.36元

项目经理:花晨

证书编号:陕26112133691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陕建安B(2014)0004029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10月 16 日至10月 18 日(不少于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野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7-66012098

地 址:新野县书院路4号

水行政监督部门:新野县水利局

电  话:0377-66012006

地  址:新野县书院路4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润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金水区顺河路38号院东

邮  箱:hnrygg@126.com

电话:15660177750

传  真:0371-60949089

联 系 人:段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