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2017年土地整治(扶贫)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清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就清丰县2017年土地整治(扶贫)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于2017年 10月 10日进行了开标,2017年10月11日进行了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清丰县2017年土地整治(扶贫)项目;
1.2 项目编号: ZJLZHB-2017-1001。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工程地点:清丰县;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3 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计划工期:50日历天/标段。
3.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3.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2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9月19日。
4.评标信息:
4.1评标日期:2017年10月11日;
4.2评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五楼;
4.3评标委员会名单:李红旗、殷长利、李奇琪、郭廷光、武素兰 ,经讨论确定推举殷长利为评标委员会主任。
5.评标结果:
第一标段: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濮阳市环宇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03363.00元;
项目经理:石震磊;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北舜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06005.76 元;
项目经理:王占波;
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濮阳市平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24457.56 元;
项目经理:杨岗。
第二标段: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亚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91965.39元;
项目经理:孙朋;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金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96844.60 元;
项目经理:王洪海。
第三标段: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军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73462.10元;
项目经理:高洁冰;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76571.89 元;
项目经理:穆顺成;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圣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82828.94 元;
项目经理:胡瑞芬。
第四标段: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林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36057.85元;
项目经理:陈露冰;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濮阳市濮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44156.60元;
项目经理:秦贞学;
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铭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44156.60 元;
项目经理:杨慧慧。
第五标段: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省湘乡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75246.89元;
项目经理:彭光武。
第六标段: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金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44882.39元;
项目经理:毛红星;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豪发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49971.23元;
项目经理:侯欣;
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北京电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65207.31 元;
项目经理:赵利。
第七标段: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誉庭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925263.96元;
项目经理:胡斌;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鑫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928639.94元;
项目经理:王春楠;
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豫河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938808.55 元;
项目经理:刘玉俊。
第八标段:因投标截止时该标段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故流标。
第九标段: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省信德工程建设公司;
投标报价:1403498.53元;
项目经理:张永红;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水泵厂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05959.58元;
项目经理:许龙宾;
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京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08435.46元;
项目经理:王红娟。
第十标段: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益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30862.86元;
项目经理:付加芳;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泽宇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35550.13元;
项目经理:江根来;
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宏岳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42567.01元;
项目经理:王强。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39760;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8625461550;
邮政编码:450000;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街王鼎国贸大厦A座十二、十三楼。
公示期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6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代理机构、招标人、监督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项目经理签字,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各相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代理机构、招标人、监督人不予受理。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人: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日 期: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