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公安消防支队灭火巡逻车、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公告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漯河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漯河市公安消防支队灭火巡逻车、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漯河市公安消防支队灭火巡逻车、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7-177;
3.供货期: 二标段: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
4. 采购范围:
二标段:采购乡镇志愿消防队水罐消防车15辆(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公告及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均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17 年9月 13日至2017年9月19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
评标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十楼)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赵国林 徐小朝 郭金宝 孙兰芝 党桢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汤阴县中原消防器材厂
投 标 报 价:1072500元
地 址:汤阴县人民路东段路北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阳瑞安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投 标 报 价:1114500.00元
地 址:唐河县滨河街道友兰大道西段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瑞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投 标 报 价:1110000.00元
地 址:汤阴县绕城东路东侧
五、本中标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自知道或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河南省漯河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0395-313392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泰山路与金江路交叉口时代公寓B座18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103957177
监督部门: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5-3150223
附录:
汤阴县中原消防器材厂营业执照号:91410523782230771T
法人投标,法人姓名:李志军,身份证号:41052319751004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