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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检察院劳务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浏览量:1875  发布时间:2017/10/12 17:32:00

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检察院劳务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检察院劳务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WCF1701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采购预算金额每人每月2500元。

服务期:两年。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2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10月12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郭海娟、杨玉东、付萍、雷翠花、杨新

四、评标结果:

中标人名称:新乡市现代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平原路宏生数码天城1号楼509室

中标人法定代表人:席霞

联系人:马峥剑    

联系电话:13383801711

中标金额:每人每月2474.00元

五、本次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南环路21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3-5121511

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新一街道清路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3-5116868

公告期限:本结果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0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