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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高阳镇金村村2017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1731  发布时间:2017/10/12 11:28:00

 杞县高阳镇金村村2017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项目编号为: 开财预指(2017)8号 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在县公管办、县职务犯罪预防科、县采购办的监督下,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 10 点 00 分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十一楼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新建18连栋温室大棚(长182米,宽8.7米)

2、项目地址:杞县境内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4、招标控制价:160.8万元

二、公告发布媒体:《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 2017 年 10 月 11日 11 点50分

评标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十一楼评标室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随机选取中标候选人

评委主任:耿飞

评委成员:王耀喜、赵守生、范世明、李超建

四、否决投标原因

五、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泽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07154.80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尚柳洋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泽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07296.59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 徐振杰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坤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07504.90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 王俊廷

六、公示期限

  2017 年10月 12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6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县采购办:0371—28666979

八、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杞县高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837853888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839981717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