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龙门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2017年背街小巷综合整治项目裴村及花园村村道二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阳市洛龙区2017年背街小巷综合整治项目裴村及花园村村道二建设工程,DYZBLY-2017-083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集采【2017】122号
三、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第一标段:洛阳市洛龙区2017年背街小巷综合整治项目裴村道路建设工程,位于洛龙区东部紧邻二广高速,北接现状科技大道,南至裴村道路。全长1058米,本次改造宽度为6m,主要包括土方工程、道路工程、弱电工程、照明工程、旧路面拆除工程。
第二标段:洛阳市洛龙区2017年背街小巷综合整治项目花园村村道二建设工程,北起在建南环路,南至花园村一路,道路实施红线6米,主要包括原始道路拆除、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混凝土路缘石、路肩、弱电工程等。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7 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17年10月11日上午09时30分,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4开标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许立奇、张美荣、范少芳、刘海芳、翟海朝
七、成交人名称、地址和金额(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一标段成交人:
河南翔宇建筑有限公司,获嘉县东环路北段
中标金额:2609854.13 元(贰佰陆拾万零玖仟捌佰伍拾肆元壹角叁分)
第二标段成交人:
河南明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45号院2幢3-602
中标金额:1082607.94 元(壹佰零捌万贰仟陆佰零柒元玖角肆分)
八、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九、公告日:2017年10月12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洛龙区龙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镇龙门大道822号
联 系 人:尚先生
电 话:0379-65958072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忠义街交叉口南150米路西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5199600 18103797105
邮 箱:3160692152@qq.com
十四、附:洛阳市洛龙区2017年背街小巷综合整治项目裴村及花园村村道二建设工程磋商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2日
洛阳市洛龙区2017年背街小巷综合整治项目裴村及花园村村道二建设工程磋商文件9.2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