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 正文

偃师市书香名邸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三次)废标公告

浏览量:1588  发布时间:2017/10/11 16:46:00

偃师市书香名邸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三次)废标公告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偃师市书香名邸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谈判、定标,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偃师市书香名邸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偃公采〔2017〕077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书香名邸垃圾中转站由于预设的设备基坑尺寸与现行广泛使用的压缩设备尺寸不符,为避免浪费,现根据中转站房屋情况量身定做一套压缩设备。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

公告日期: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7日

五、评标信息:

谈判日期:2017年10月10日

谈判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二室

谈判小组成员:李文莉、申明英、庆献利

六、废标原因:

经专家评审,有效谈判供应商不足三家,该项目废标。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偃师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偃师市华夏路18号

联系人:庆科长

电  话:0379-67712018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奥林商务1109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9-80873637

邮  箱:jianzhidaly@163.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