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王在之故居维修保护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委托,就王在之故居维修保护工程进行国内第二次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王在之故居维修保护工程(二次)
2.2招标编号:中牟政采竞谈-2017-05-14
2.3项目地点:中牟县刘集镇大冉庄村
2.4工 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王在之故居维修保护工程(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谈判人资格要求:
3.1报名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报名单位需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文物保护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4投标人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近5个月的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
3.6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不低于2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7报名企业报名时还应携带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实施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8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713室报名:
4.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4.2(三证合一的按三证合一执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4.3企业资质证书;
4.4项目经理中级职称证(报名时本人到场)、无在建承诺书、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会保险证明;
4.6企业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4.7提供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查询日期需在本次发布公告日期之后,查询内容为:单位名称、被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
4.8报名时要求被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会保险证明;
4.9投标人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10投标人近5个月的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
4.11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请各报名人按以上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上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备注:①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②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证件均可上网查验。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12 日;
5.2谈判文件售价 300 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谈判文件的获取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13室
6.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15日下午14:30分详见谈判文件;
6.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21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牟县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 址:中牟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1-621263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
联系人:白先生/王女士
电 话:13663016498/0371-55022101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