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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郾城区小颍河重点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1916  发布时间:2017/10/10 12:31:00

漯河市郾城区小颍河重点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评标结果公示

漯河市郾城区小颍河重点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开标会议于 2017 年 9 月2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漯河市交易中心准时召开。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小颍河重点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编号:DCZX-HN-2017-766二、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中标人: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投标总费率:99%设计周期:初步设计 15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20 日历天投标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地 址:郑州市丰产路 73 号第二中标人:驻马店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投标总费率:99.50%设计周期:初步设计 15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20 日历天投标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地 址:驻马店市纬一路与乐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市水利局综合办公楼)第三中标人:周口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投标总费率:99.7%设计周期:初步设计 15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20 日历天投标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地 址:周口市文明路南段 41 号三、评标结果公 示期:2017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2 日(不少于 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四、异议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 10 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11 号令:2004 年 8 月施行,九部委 23 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监督部门:漯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395-5612027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招 标 人:漯河市郾城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联 系 人:张先生电 话:0395--5612638招 标 代 理: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 A1202联 系 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0395-32268982017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