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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郑东新区春华学校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浏览量:3314  发布时间:2017/6/1 17:33: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郑东新区春华学校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春华学校建设项目监理。

2.2 项目概况:郑州市郑东新区春华学校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CBD东部,博学路东、学理路南。总建筑面积约47291.52平方米。

2.3 计划投资:约一亿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5 监理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企业在2014年6月1日以来具有1项已完工程建筑总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投资金额一亿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

3.2 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未在任何在建工程项目和正在承接的项目中任职;项目总监在2012年6月1日以来具有1项已完工程建筑总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投资金额一亿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企业业绩和拟派项目总监业绩不能重复使用。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其他要求:

3.4.1 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监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单位2016年6月以来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4.2 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为准),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

3.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4.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2017年6月1日9时- 6月7日17时00分(以现场查验的时间为准)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17时0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67188800)。

4.3 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7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至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查验。

注:报名时现场查验的结果不代表评标时评审专家的评审结果。

   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两证不需提供证件原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加盖公司公章查询内容。);(2)拟派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职称证;(3)企业及拟派总监业绩证明材料;(4)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被授权人、拟派项目总监社会保险证明材料;(5)“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6)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项目总监未在任何在建工程项目和正在承接的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8)“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9)信用中国查询信息。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文件费用另行通知,现金交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网站》、《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其他

8.1招标人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2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才高街东龙大厦

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女士、耿先生

电话/传真:0371-86688491  0371-86688490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