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人民医院病房医技综合楼项目第四次招标会议于2017年9月11日上午10:30分举行,于2017年9月13日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在公示期间由于投标单位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故于2017年9月29日对本次评标结果进行复议,经评标委员会复审,根据复议结果,取消原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建工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取消原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五条规定,顺延原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候选人。特此告知!公示时间:自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0日 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于中标公示期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和项目经理持身份证携带书面质疑材料及相关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人及代理机构递交,逾期将不再受理。范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