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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第一高级中学2017年改造维修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305  发布时间:2017/9/30 14:25:00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嵩县第一高级中学的委托,就嵩县第一高级中学2017年改造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1.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 项目名称:嵩县第一高级中学2017年改造维修项目

1.2 招标编号:G2017-0135JY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概况:教学楼木墙面贴面砖、更换损坏排水管、木门换防盗门、梯间卫生间改造、公寓添置铁皮储物柜;800KVA箱变电缆及架空线、发电机组及发电机房。

2.2 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境内。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工    期:一标段40日历天;二标段40日历天。

2.5 项目概算:235.27万元。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一标段:项目施工工程;二标段:项目电力工程)。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每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9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3. 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招标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恒信咨询网》。

3.2 公告日期:2017年08月30日。

4. 评标信息

   4.1 评标日期:2017年09月29日。

4.2 评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二室。

4.3 谈判小组名单:郭兴利、张美荣、薛如杰、梁志青、李曙光(业主代表)。

5. 评标结果信息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星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28号6幢1-1504

   投标报价:1317656.40 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姓名及证号:郭念胜、豫241141684105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新黄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长垣县蒲西区长垣大道北侧鸿玺台10幢146号商铺

   投标报价:1345313.45 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姓名及证号:李新河、豫241060808114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天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林州市太行路48号(林州市建筑业管理局4楼)

   投标报价:1287926.51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姓名及证号:朱二秀、豫141111210066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盛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普集镇邰城北路

   投标报价:900342.09 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姓名及证号:孙军柱、陕261111231902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华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安阳市铁西路394号

   投标报价:902049.50 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姓名及证号:赵伟亚、豫241121227042   

   第三中标候选人:林州东风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林州市河顺镇行政路6号

   投标报价:899051.62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姓名及证号:李海瑞、豫241121228072

6. 评标结果公示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恒信咨询网》发布。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嵩县第一高级中学

地  址:嵩县县城白云大道北 

联系人:安先生

电  话:13837992249

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903室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邮  箱:hnhxlys@163.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年09月30日